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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葫芦使用注意事项

发布:2013-07-22 09:26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1)电动葫芦在未安装前,切勿通电试运转,新安装的电动葫芦应先进行空车试运转
2)电动葫芦在使用前,应进行超负荷实验,其方法和步骤如下:
静载实验:将超过额定起重量25%的重物吊离地面10cm,停留10min,然后将重物放下,检查各部状况是否良好。
动载实验:将超过额定起重量10%的重物吊起,作重物升降和吊重行走动作数次,然后将重物放下,检查机械传动和电气部分是否正常。
静,动载实验合格后,方准投入使用。
3)电动葫芦的使用环境,应符合有关的技术要求,通用型电动葫芦不准用于易燃,易爆,腐蚀及湿热等环境。
4)电动葫芦不准超负荷吊重,并禁止用电动葫芦斜吊和拖拉重物。
5)电动葫芦高度限位器是为了防止吊钩起升超过极限的安全装置,因此,不能用限位开关代替正常操作。
6)电动葫芦停止工作时,应将重物放下,不允许将重物悬挂在空。
7)电动葫芦工作完毕后,应将电源切断。
8)电动葫芦在正常使用情况下,每10日应检查润滑1次。
9)电动葫芦钢丝绳的技术条件及保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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